本报讯 (实习生 程进 记者 杨爱菊)昨日上午9时,武侯区法院审理了成都首例“观景权”官司:武侯区大石西路泰庄花园2幢4单元四楼A座住户毕锋状告楼下三楼住户尹进违法在平台上搭建房屋侵犯其观景权,并造成了环境污染等。被告尹进请求庭下调解,原告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毕锋称:他家楼下三楼住户尹进于2000年11月中旬未经任何主管部门同意就在自 家平台上违法搭建一房屋,距其窗台不足5公分,挡住了他临窗观景的视线,侵犯了他的“观景权”;并且下雨天雨水落在屋顶上形成的噪音也严重影响了家人的休息,侵犯了他的休息权,雨水溅起的脏水还直接落到他家玻窗上,造成了环境污染等。被告律师称:尹进在平台上修建房屋时曾得到泰庄花园物业管理部门某经理(现已辞职)的书面批准,是合法建筑;而且,修建后的房屋并没有阻挡原告仰视、左视、右视的光线,并未侵犯其观景权;至于雨水落在屋顶上造成的噪音对被告家人休息的影响属于人力不可制止。他认为双方可协商处理。
审判长认定此案焦点为侵权,对被告建房是否违法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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