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安丽娜)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钟华琰索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钟教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原告钟华琰因1978年至1992年间,多次被其单位以患“精神病”为由送进精神病院,而和单位及精神病院打起了长达10多年、索赔额高达1.5亿元的名誉侵权官司(见本报5月22日广州新闻版报道),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新一审、此次二审,最终败诉。
终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南理工大学因为钟华琰在校内张贴小字报、静坐、绝食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才送其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治疗。而且钟华琰无证据证实其名誉受到损害,故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华南理工大学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是正确的。
对此,钟教授激动地表示,他要将漫长的诉讼继续下去,他将向高级法院以及有关部门再作申诉。
据悉,钟申诉的重点会放在原审法院委托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作的一份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上,该鉴定证明钟华琰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未治愈。但钟认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本来就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又作有关本案的关键性鉴定,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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