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建筑垃圾居然夺去一个如花的生命。今年7月,一名8岁男孩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摔倒在一堆建筑垃圾上,因玻璃鱼缸割断其股动静脉而死亡。近日,上海闸北法院受理了孩子父母的起诉,原告要求乱丢垃圾的被告宋某和当地物业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原告卢某、徐某夫妇系山东来沪人员,4年前卢某受聘在闸北区宝山路一小区内担任清洁工作,为此全家暂住该小区临时搭建的小屋内。今年7月2日下午,原告夫妇8岁的儿子和 另外一小朋友在小区内玩球时,不慎摔倒在一堆距垃圾箱5米处的建筑垃圾上,被其中一只玻璃鱼缸割断股动静脉。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孩子终因伤势过重,于第二天死亡。
据了解,这堆建筑垃圾是第一被告宋某在装修房屋期间堆放在小区垃圾箱旁的,玻璃缸就在其中。小区所在地居委会曾数次上门劝说其尽快清除垃圾,但宋不予理睬。为此,这堆建筑垃圾堆积在此长达两个月,无一部门对其进行清理。
原告的代理律师顾兆伟认为,第一被告在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孩子死亡的损害事实。而第二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在宋某不肯清理建筑垃圾的情况下理应尽到其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代理律师认为,事发小区是老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不承担清扫、保洁工作,所以不应负责任。另外,孩子的父亲本身就受聘于事发小区担任清洁工作。而事发当时,孩子的母亲就在相距不远的地方,应当负有监护责任。(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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