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10月6日记者获悉,被母亲用3000元“赎”回的7岁女孩李紫薇已走上法庭,向生父贾某索要抚养费。
今年2月15日,本报刊发《两代母亲倾囊“赎”爱女》的长篇报道,介绍了李家母女两代历经磨难分别救回各自女儿的感人故事。1998年6月,李慧群与共同生活了4年的丈夫贾某协议离婚,女儿李紫薇跟着母亲李慧群生活。在父母离婚两个月后的一天,小紫薇去澄城县 看望父亲后就再也没回来。大约一年后,李慧群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女儿,才知道孩子已经被丈夫悄悄送人了。思女心切的李慧群借了3000元将女儿“赎”回自己身边。无独有偶,去年,李慧群年近七旬的老母亲得到消息,李慧群失踪7年的小妹原来是被人贩子拐卖到了安徽。和自己的大女儿李慧群一样,这位老人也倾尽积蓄,只身将小女儿“赎”回陕西。报道发出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昨天,李慧群在几个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本报渭南记者站。她告诉记者,女儿李紫薇已经上小学了,现在和她生活在一起,精神状况也好多了,不过还是一提起澄城就害怕。李慧群的几个朋友讲,李慧群所在的工厂不景气,她只能靠给人打短工维持母女二人的生活。她们说别看小紫薇只有7岁,因长期的生活颠簸患有许多疾病,可她相当懂事,她坚持要求母亲在她还记得事的时候到法院去告她的生父贾某。
目前,李紫薇已经向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父贾某给付全部抚养费。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10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李慧群将以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庭审。(记者王咸阳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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