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8日电(李四清 钟亚雅)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对周广龙等24名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提起公诉,指控他们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敲诈勒索、行贿、对公司人员行贿等7项罪名。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向新闻媒介通报的审查起诉“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件”的情况,1995年初,周广龙、孙成军违反广州市人民政府的通告规定,同在广州火车站东广场组织他人强行拉客乘车,从中牟利。同年9月,周广龙纠集被告人张春秋、吴伟东、张贵启等人故意伤害孙成军及其同伙,逼其退出竞争。其后,周广龙使用威胁手段,多次向在广州火车站地区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强收保护费,并策划、指挥其集团成员殴打拒交保护费的单位员工或个人。与此同时,周广龙还有意识地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以周广龙为首,张春秋、张宝军、吴伟东、张贵启为骨干的犯罪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在广州火车站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向货主、司机勒索保护费,欺行霸市,随意殴打欺压群众。
1999年,周广龙纠合张春秋、张宝军、吴伟东、张贵启,在广州市成立了“广州市五联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开始以商养黑,用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发展成为暴力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间,周广龙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先后非法垄断了广州至兰州、西安、乌鲁木齐3条服装货运线路,垄断后又抬高运价,非法牟取暴利。在实施垄断过程中,周广龙组织、指挥打手故意伤害不愿意合作的人员,致7人轻伤。
2000年2月开始,周广龙一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广州市芳村区岭南花卉市场的鲜花货运业务进行垄断经营,从中收取保护费获利。经查实,周广龙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的财物。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仅周广龙个人的财产就共计达人民币163万多元、汽车5辆、房屋4套。
据介绍,“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广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严打”斗争以来审查起诉的最大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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