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招到南宁市一餐饮店做服务员的梅小姐,面试合格后因工资太低不愿上班,而被经理以各种借口扣押身份证达15天之久,至今仍未归还。
昨天中午,梅小姐向本报热线部反映:9月18日,她到南宁市新民路“稻之源”应聘做服务员。9月22日,该餐饮店正式通知她培训后上班。22日,梅小姐到该酒店参加培训,该酒店经理以派出所要审查为由要其上交了身份证。当日,梅小姐在“稻之源”的要求下签订 了“入职书”。两天培训后,梅小姐觉得工资太低就提出不干,并要求取回身份证。但该酒店经理要其交违约金200元,方能取回身份证。
记者随后采访了“稻之源”的何经理。何经理解释,梅小姐接受过酒店培训,培训期间酒店包吃包住,参加培训的60多人,差不多都上班了。梅小姐不上班,就应交纳培训伙食费200元。此外,因到酒店上班人员每人必须先交纳200元服装押金。当时梅小姐没钱交押金,酒店就扣了她的身份证。该经理还告诉记者:如梅小姐不交押金,酒店将不归还身份证。
梅小姐的身份证被“稻之源”扣押达15天之久,此举是否有侵权之嫌?本报将予以追踪。
本报见习记者 丁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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