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APEC会议在上海圆满顺利召开,上海市公安局将从10月14日至22日实施控制道路交通总量的措施,适量限制外地机动车在上海市内的通行范围。
从10月15日至22日,外省市来沪大客车、小客车、货运机动车禁止进入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从黄浦江边向北—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环西一大道—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环 南二大道—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环南一大道—杨高路立交—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龙阳路—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杨浦大桥)—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执行公务的军队、公安、武警等特种车辆、外省市与上海市省际线路班车、持有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给的外省市来沪专用通行证的小客车和持有《外来机动车通行牌》、《外地货运汽车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可进入上述范围。
10月17日至22日,持有《外来机动车通行牌》的货运车禁止驶入中山西路—中山北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广中路)(含上述道路或路段)—中山北路(广中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二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宁国路)—宁国路—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罗山路—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罗山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立交—南浦大桥)—南浦大桥—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不含上述道路及内环高架道路)。
10月17日至22日,持有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给的外省市来沪专用通行证的小客车和《外地货运汽车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浦东范围:钱仓路东方路口起—东方路—张杨路—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杨高路花木路口起—杨高路(含)杨高中路(含)—芳甸路(不含)—花木路(不含)至杨高路花木路口组成的范围。
浦西范围:中山东二路复兴东路路口起—复兴东路—复兴西路—华山路—江苏路—愚园路—北京西路—北京东路—河南北路—天潼路—东大名路—东大名路公平路路口止(不含上述道路)。(通讯员赵起鸿 刘兴伟 记者丁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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