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 郑蕾)年仅25岁的余义红在家死亡,深信是庸医“治”死了女儿的父母因此将为余看过病的肖道亨及四川省大邑中药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两位老人不服气。昨(15)日上午,他们向成都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悉,去年9月,大邑县晋原镇滨河路开小食店的余义红突然感到头痛,于是到大邑中药材公司利民药房坐堂医生肖道亨处看病。肖为其开了一包自制的天葵子药粉,让她回去兑 白酒服用。余义红服下药后次日死亡。
余义红死后,两位老人找到利民药房讨说法,对方以肖道亨没有行医执照且与药房不存在任何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余的父母遂将肖道亨和药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万元。
余义红死亡后,去年10月,成都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尸体进行了检验,排除了天葵子致余中毒死亡的可能性。今年4月,研究所做出鉴定结论:余义红之死系心脏病变猝死。
经过审理,大邑县法院认为:虽然被告肖道亨无证行医,违反了有关规定,但成都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证明余义红的死亡与被告肖道亨开的药物天葵子无因果关系,更与被告大邑中药材公司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9月28日,法院驳回了余家父母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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