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笔者接触了一些死囚。在生命的最后倒计时中,这些死囚发自内心的忏悔,令人深思。
“真不该有第一次”
清晨,法警将就要执行死刑的犯人从监号中提出来,犯人中一位身穿鲜红衣服的女性 格外引人注意。她叫尹艳萍。
背景资料:尹艳萍,27岁,小学文化,云南省腾冲县人。单独或伙同他人5次运输、贩卖海洛因557.46克。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在人生的尽头,尹艳萍摇摇头无奈地告诉笔者:“真不该有第一次!”
第一次贩毒,尹艳萍带了45克海洛因,转手获得高出两倍的利润。接过厚厚的一摞票子,她兴奋不已:“想不到钱来得这么容易。”
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尹艳萍的胆子越来越大。1997年5月10日,尹艳萍与同伙在天津市东丽区进行毒品交易时当场被擒。在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天津最大的贩毒案中,警方共缴获海洛因3000余克,抓获毒犯12名。
执行死刑的命令宣读后,尹艳萍望着天空,大口大口地吸气……
“有人说,自己心中有一朵花,看四周都是花。自己内心肮脏,看四周都肮脏。从走入城市的第一天,我既感到新鲜刺激,又感到自卑嫉妒,一心想做个有钱的城里人。贪欲是魔鬼!如果我呆在山村,说不定早就生儿育女了;如果我奉公守法、勤劳致富,或许也成为女企业家……后悔已经晚了!”
“来世做个守法公民”
“5号出来!”法警一声高喊,只见一个高个男子伴随着镣铐声走过来。我定睛细瞧:犯人一米八几的个头,长相秀气。要不是手铐和脚镣,很难让人相信他是罪犯。
背景资料:纪宪礼,19岁,小学文化,吉林省白山市人。农民。因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纪宪礼在家是老小,没吃过苦。由于挣钱心切,他不顾家里人的劝阻,和17岁的同乡李永俊于去年6月来到天津。自己去找工作,都是又苦又累的活。两个年青人遂生抢劫之念。被抢的行人遭二人轮番用木棍猛击致死。
李永俊犯罪时未成年,被法院从轻判处无期徒刑;纪宪礼被判处死刑。
“我后悔死了!梦中,我总是看见父母、兄弟站在大山对面,隔得远远的,流着泪……想到被害人也有父母兄弟、妻儿老小,我也恨自己的残酷。来世,我一定要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发生的犯罪案件属于外来人口犯罪的占30%以上。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一些从农村、山区来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心理期望值太高,以为城市里遍地是黄金,唾手可得;一旦现实与期望不符,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他们心理承受能力又太低,受到挫折很容易走极端。由此看来,治贫既要治文盲,更要治法盲。
“是我自己害了自己”
身佩手枪、威严的法警两人一组看押着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们。一名法警叫住我:“那边有个犯人想跟你谈谈。”这些年,主动要找我谈的死囚,这还是头一个。
背景资料:张洪喜,42岁,天津宁河县人。文盲。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想起那个可怕的夜晚,张洪喜就满心的悔恨。张洪喜与被害人刘某早就相识。因一起合作事项引来纠纷,刘某对张洪喜非常不满。9月的一个晚上,刘某来到张家。张洪喜惟恐刘某对自己不利,让其妻去邻居家躲避,自己则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铁管,将刘击倒在地,又用绳子将刘勒死。
张洪喜说:“被逮起来以后,我学了不少法。是我自己把自己害了!我不怨恨政府,要恨,就恨我自己。这叫罪有应得。我学了法才知道,当时自己如果不逃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罪行,也许还能获得从轻处罚。但这一糊涂,把自己给毁了。”
“让我用灵魂来赎罪”
天刚泛白,随着“哗啦啦”的脚镣声,死囚马国营被法警从监号里提了出来。他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
背景资料:马国营,23岁,原天津铁厂炼钢厂工人。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我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被害人的全家!在监号里我整夜整夜地做噩梦……我真是罪不可恕。”提起往事,马国营泪流满面。
前年10月,父亲生病住院。因照顾不便,孝顺的马国营多次找领导请求调动,但均被拒绝。在此期间,他与被害女子相识并有往来。去年5月2日,马国营将被害女子带到家中,提出让她为自己调动工作提供帮助,被该女子拒绝。一怒之下,马国营将该女子杀害,并毁尸灭迹……
死到临头,马国营非常后悔:“人呀,走到生命的尽头,才真正知道生命的珍贵。”
“我今年23岁,没有为国家作过什么贡献。前段时间,我写了捐献遗体的申请,不知能不能被批准?我想把遗体捐献给医疗单位作为教学使用,也算是我的一点赎罪。马上要行刑了,就让我用灵魂来赎罪吧。”
据主审此案的审判员介绍,马国营属于主观恶性不深、激情杀人的类型。目前,这类犯罪在总体犯罪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且犯罪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家长和学校,应对青少年加强相关法制教育,让他们遇事冷静,切不可卤莽行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
编后:这些死囚的忏悔,正应了一句古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听听他们的忏悔,我们会更加懂得,珍惜生命,应自觉地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守法是福!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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