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 因为怀疑自己一封写给男孩子的私人信件被老师拆看,16岁的女中学生刘某在惊恐和不知所措中离校出走,在警方的帮助下,数日后刘某的父母才在兰州街头找到了女儿,这件事让一家人受了不小的刺激和惊吓。今天上午,刘某和父亲母亲作为原告和学校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向学校提出了共86万余元的索赔要求,这样的案件在本市还是第一次发生,众多媒体记者还有不少家长赶到法院前来旁听。
今天,刘某没有出庭,他的父母诉说了事情的经过:他们的女儿刘某是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初二的学生,去年冬天认识了一位在兰州上学的阿拉伯留学生,由于共同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彼此的好感,他们开始了书信往来,这种交往纯属学生之间的友谊,没有任何不健康的内容。今年3月下旬,刘某将一封发往兰州的信交给班主任老师代为发出,可是那位兰州的朋友一直没有收到信。刘某越来越感到忐忑不安,认为这封信可能被老师截留并拆看了,因为以前曾经发生过信件被老师拆看后拿到班上公开的事。刘某越想越怕,虽然信的内容很平常,但毕竟是写给一个男孩子的,要是老师拿到班上念怎么办?要是老师交给家长怎么办?惊慌失措之下,她想到了离开学校到外边躲一躲。于是今年4月1日她离开学校露宿街头,第二天就乘飞机飞往兰州。
当刘先生夫妇被通知女儿失踪已经是3天之后了,他们立刻报警,警方从刘某的班主任那里得到线索,认为她可能去了兰州,刘某的父母立即飞往兰州,幸运的是他们在兰州寻找两个钟头之后终于找到了女儿。可是刘某回家后,由于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整天闭门不出,不吃不喝,一言不发,和以前判若两人,她的父亲也因此无心工作,精神恍惚,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蒙上了阴影。刘先生夫妇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于学校限制学生通信自由、老师私拆学生信件造成的,而学校竟然要求刘某转学,否则就要接受处分。所以刘先生一家向学校提出了赔偿他们精神损失、学业荒废损失、经济损失和误工损失共86万余元的要求。
但是学校对此事的说法却和刘先生夫妇大相径庭,刘某的班主任老师承认他拆看了信件,但那是在刘某出走之后,为了寻找线索才拆的。学校认为自己对刘某的出走不应负责任,倒是刘某欺骗学校和老师,当时她为了离校出走,谎称家里出了事,并找来一个小伙子冒充她父亲的司机来接她,才被学校允许离开,所以此后发生的一切都是由于刘某的错误行为造成的,学校不同意对刘某一家作出赔偿。
老师为什么一直没有发出这封信?他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拆开了信?这些问题成为这桩案件的疑点,法官还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但是一些旁听者提出,学校为什么不让学生自己发信?否则此后的一切猜疑、惊恐和纠纷也许都不会发生了。记者将继续关注此案。(记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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