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一版头条《校园大树惨遭腰斩》一文刊登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映。昨日下午,记者走进他们中间,倾听了他们对53棵参天大树惨遭腰斩的看法。
“这绝非修枝打顶,是砍伐”
53棵银桦、山玉兰和杉树惨遭腰斩,昆明市耀龙供电实业公司负责此事的人称是“修枝打顶”,被腰斩的大树没有完全死亡,使有关绿化部门对是否构成砍伐的认定产生疑惑。 云南某大学的文学教授李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报纸上刊登的图片来看,光秃秃的树桩绝非是被修枝打顶,完全是砍伐。”他告诉记者,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对“砍伐”一词的解释是:用锯、斧等把树木的枝干弄下来或把树木弄倒。“50多棵参天老树遭到砍伐是令人痛心的事,应当严惩砍树者。”
环保工作手者邱某对记者说:树木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可以减少噪音或污染,对树木修枝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并经过技术指导才能进行,不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这样大量把树拦腰斩断的做法其性质量是为恶劣的。尤其是对山玉兰和杉树两类景观绿化树种,这是对校园景观的破坏,应当按照绿化部门有关规定,追究砍伐者责任。
“这种行为已构成犯罪”
对于昆明市供用电专业大学舍内53棵大树遭砍一事,昆明市袁野律师事务所徐可仁律师认为,50棵以上的砍伐数量已经达到了刑法对滥伐林木进行法律制裁的数量标准,已经构成犯罪。
采访中,不少昆明市民也发表“昆明耀龙供电实业公司砍树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的看法,并呼吁有关部门严惩砍树人。
“树木保护意识当加强”
“加强林木保护意识,杜绝乱砍滥伐行为”在采访中形成了比较强烈的呼声。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李女士对记者说: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树木对人类生存的作用并不是可以用几百块钱或几千块钱来衡量的。供用电专业大学大树遭砍一事反映出人们对绿化和环保意识尚浅,需要加大宣传和法律的执法力度。
另据了解,昆明市绿化园林绿化处李处长昨天对此事表态:今天将通知五华区绿化处监察中队对被砍的这53棵树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死亡将按照“砍一罚五”的原则,要求昆明市耀龙供电实业公司补植树种。如果植树用地困难,要交纳异地补植费(常绿树每棵500元,落叶树每棵400元)购买树种到其它地方补种。王媛(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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