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吃螃蟹,捆螃蟹的草绳竟要消费者四五十元钱。昨日中午12时30分,记者和西安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在西安南郊某酒店检查时发现,吃1公斤多一点的螃蟹,竟然要为捆扎螃蟹的草绳花去45.8元钱。
稽查人员以食客的身份进入该酒店,要了0.5公斤虾和3只肉蟹。虾和肉蟹拿来以后,服务员报出蟹的分量为1.8公斤,稽查人员用随身携带的计量器具称量发现,虾分量不差,但
根据《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销鲜活食品、冷冻食品及其他散装食品,必须以商品净含量结算,不得以添加异物或其他方法加大商品的贸易量值。该店经理称自己“不知道有关规定”。(本报记者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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