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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狗儿深圳“登堂入室” “狗患”困扰深圳人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0月22日17:19 羊城晚报

  2万多只无证,穿梭宾馆酒肆,去年咬伤3万市民……“狗患”困扰深圳人

  深圳人恐怕没想到,“狗患”竟成了该市的一大治安问题。今年为过好“双节”、办好高交会,9月底,深圳各区紧急行动,“围猎”无证狗,有的区还专门成立了群众“打狗队”、“查狗队”,每灭杀一只狼狗奖励100元……

  《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狗规定》1995年就颁布了,可时至今日,狗患却愈演愈烈……

  宾馆酒肆狗儿穿梭

  在深圳不少公共场所,如今随处可见“狗踪”。

  昨天在荔枝、莲花山、笔架山几处公园一带,记者发现不少狗儿在主人带领下逍遥快活,有的不时还拉上“一点”。一些如斑点狗之类的大型犬,东嗅嗅西闻闻,散步的居民和外地游客避之而不及。晚5时,在莲花山公园记者看到,一块方圆不足200平方米的草坪上竟被八只狗占据着。

  记者又分别走访市里的一些餐馆、商店、市场、医院、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发现“狗影”频频穿梭。狗儿们在街上“漫步”、商场“购物”、医院“看病”,甚至与主人在餐桌、大小公交巴士上同坐一席,平起平坐。

  振华路一家酒店老板向记者大倒苦水:前些日,一对夫妇带着一只黄色的大狗到店里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这条大狗不住地东闻闻,西嗅嗅,在饭厅里乱跑,搞得大家都很害怕。不一会儿,狗吃饱了,就开始在桌下拉屎拉尿,周围的客人都遮面掩鼻吃不下……

  据说,白石洲沙河街是深圳有名的“狗街”,记者“慕名”前往,发现这里几乎是“三步一小狗,五步一大狗”。据了解,这里农民房居多,养狗也特别多,大大小小的狗无人管理,成天在街上闲逛。

  “狗咬人”一天几十起

  记者从深圳市防疫站了解到,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深圳每天平均有二十几人因被狗咬伤而前来注射狂犬疫苗(打预防针),最多的一天达30多人。据了解,2000年深圳市有近3万名市民被狗咬伤。

  今年10月3日,12名外地游客利用黄金周去登梧桐山,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片果林区,正在欣赏美景之际,“看果园”的七八条狼狗突然迎面跑了过来,追上就咬,把他们的衣服撕得破烂,顿时,鲜血如注。

  在南山区西丽,一打工仔因误闯菜园,被看护菜园的狼狗追出很远,屁股竟被狗撕下一块肉。而就在早几天,另一儿童也被狗咬伤了面部……

  伤人者除了大型犬、烈性犬,娇小可爱的宠物狗有时也翻脸不认人,“自家狗咬自家人”的荒唐事举不胜举。

  今年8月某日,一个才一岁大,刚刚学会走路的宝宝摇摇晃晃地去逗弄家养的黄狗,殊料,那只狗一口咬住宝宝的手臂,宝宝立刻鲜血直流,后到防疫站打狂犬疫苗,接连打了5针。而几乎与之同时,一个六岁的男孩因为和自己家养的小狗亲热,不小心竟被小狗咬伤了嘴。

  无证养犬挑战“限养规定”

  一边是狗咬人事件越来越多,另一边则是无证养犬愈演愈烈。据深圳各区城管部门统计,从1997年到目前,特区内只发放了1102个《养犬许可证》。而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在深圳狗的数量超过2万只!

  大多数养犬户都不办证,据称除了个别人不了解有关法规外,办证费用过高也是主要原因,按照规定,个人办养犬许可证须交纳5000元的登记费,满一年后还要交纳2000元的年审费,一些养犬户无力承担也不愿承担。

  深圳市于1995年9月15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对犬类饲养、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申领《养犬许可证》要首先到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报区城管部门初审,才发放《养犬许可证》及号牌。

  狗的“出世”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城管办手里。但记者了解到,现在市城管办还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进行管理。1999年以后,犬类管理由市城管办下放到各个区,但有些区甚至至今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犬类管理中心。此外,这部关于狗的“法典”,是在禁止养犬的基础上逐步放开的,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如对犬类类型区分,城区与农村养犬收费区别对待,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域或划分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为以后的管理和执法难埋下了隐患。

  据悉,市城管办曾几次展开统一执法行动根治狗患,但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收效甚微。大多数养犬户将犬只转移、藏匿,执法人员只能对户外活动的犬只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违反有关条文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但处罚手段很少落到实处。

  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由公安部门管理养犬相比,深圳各区城管办往往都是有心无力。一城管人士“苦言”:“人都管不过来,哪有力气去管狗?”

  本报记者 谢孝国 实习生 曾吉平

  宰了它?还是保卫“狗权”?

  据深圳市城管部门统计,不到3年共接到关于狗患的投诉近千起。

  “受害者”纷纷表示狗“既恶心,又惊心”,狗不但污染环境、噪声扰民,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犬只伤人。

  而那些养犬户则认为,养狗是一种情感需要,同时养狗也是一种权利,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养狗。

  家住莲花一村的陈女士须臾离不开她的狗们,现在她家里已养了三只宠物狗。她向记者坦言:狗是自己最亲密、忠诚的伙伴,带着狗去公园散步,上街逛商场从不觉得累,人们应该接受它,甚至应该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照顾它。坐公交车给它买一张车票,生病了带它去医院就诊,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蛇口的周女士谈起打狗运动更是伤心不已。她告诉记者,打狗也得看主人!应给狗以“狗权”。(孝国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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