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出租汽车司机盗窃自己供职公司的出租车,然后挂上假车牌出门做生意,未想遇上了挂有同样号码真车牌的出租车。日前,被告人张克亮被嘉定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1999年8月,张克亮拾得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工作证等物,即以证件所有人周根龙的名义申办机动车驾驶证。2000年5月,张克亮冒名周根龙进入某出租汽车公司与他人合开出租 车,5个月后这辆车调由其他人开。2001年1月12日凌晨3时许,张克亮见这辆紫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停放在江桥镇临潭路,便将车盗走。
过了两个月,张克亮离开那家出租汽车公司,不久又进入另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当司机。2001年7月8日深夜,他约合开一辆出租车的女司机阿英到杨柳青路吃夜宵,并指着一辆紫红色出租车说向朋友借了这辆车。几个民警前来查问,阿英才发现刚在一起闲聊的“周根龙”这时连个影子也找不到了。原来,张克亮偷出租车后又制作了假车牌在外面做生意,那天与同号车牌的车停在一起,才被识破克隆伪装。
从被缴获的被盗车辆中,当场查获了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已被张克亮在非法营业时用掉了1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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