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苟骅 通讯员吴丹红)宝安区沙井镇居民江姨昨天捧着10万元赔偿金,一边流泪,一边不停地向法援中心的律师表示谢意。昨日,市中院成功地调解了一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据了解这是深圳首宗一次性赔偿现金达到10万元之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江姨的丈夫曾某3年前在深圳某超市当保安时,发现顾客陈某甲的孩子在市场内偷喝汽水,于是上前制止,并与陈某甲发生争吵。陈某甲怀恨在心,纠集陈某乙等朋友手持铁器追 打曾某并将其刺死。案发后,陈某甲、陈某乙等同案犯连夜逃走。去年9月,陈某乙被抓获归案,已判处死刑;陈某甲则在潜逃3年之后,于今年5月自首。
曾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他死后,一家的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接到曾某妻子江姨的求助后,立即向市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某甲赔偿50万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主持下,经过原、被告双方律师协商,最后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陈某甲一次性支付给江姨一家民事赔偿金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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