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4日讯(通讯员 祁云奎 郭尚兰 记者 胡磊)为了假烟更“安全”,鱼台一业主竟然雇军车为他人运输假冒“五林”香烟223箱,结果还是被烟草专卖稽查人员查获。近日,济南天桥法院以转移赃物罪判处运输业主甄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2日甄某在收取了货主1000元的运费后,为“保险”起见,竟雇军车运输假冒“五林”香烟223箱。第二天,当甄某押车到达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时,不顾烟草执法人员停车示意,继续闯关前行。烟草稽查人员驾车追赶至京福高速公路入口处,将甄某截
经山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被告人所运输香烟为假冒商标卷烟,223箱“五林”牌香烟市值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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