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好心好意将捡到的皮包还给失主,不料却被失主和商场保安不分青红皂白当成了小偷痛打一顿,还被押送到了派出所。遭冤枉的付某将失主、商场保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到底是还包者敲诈,还是失主行凶,南京白下区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此案。
8月20日,身为某建筑工地负责人的付某接到一名工地保安的报告,在工地上捡到一只 皮包,内装票据、存折和信用卡等物。根据皮包里的通讯录,付某与失主朱某取得了联系。但由于朱某几次所说的皮包里的物品数量与实际不符,所以一直到8月23日下午,付某才约朱某在新街口一家大商场内见面还包。当天下午,付某和朱某见面不到一分钟,一群穿制服的保安冲过来围住了他,为首的高喊:“抓到小偷了,打死他。”保安们一拥而上,将付打倒在地,然后抽掉他的皮带,脱掉了他的鞋子,直到把光着脚提着裤子的付某押到了派出所后,这场闹剧方才结束。
付某事后气愤难当,将朱某、为首的保安毕某和商场一起告上了法庭。付某认为,由于朱某的诬告、毕某的不分青红皂白,使其身体受到伤害、精神蒙受极大的侮辱;而商场对其员工疏于管理,致使保安行凶,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29514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据了解,失主朱某是某公司驻该商场的销售人员。他辩称,由于付某在电话中闪烁其辞,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挂电话,并称捡到包的人要酬劳一下,使得自己怀疑他是不怀好意,想借此敲竹杠,所以才在约会时通知了保安一同前往。(白民大颖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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