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恒嘉 实习生刘学) 爱女上课时间在家中服毒身亡,近日得到鉴定结果的家长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向校方索赔50万元。
9月11日上午9时20分许,原本应该还在教室上课的永川市南郊小学五年级一班学生王兴春被发现死于家中(本报曾于9月21日作过报道)。10月23日,死者家长从永川市公安局取回了尸检报告。重庆市法医学会的鉴定书显示,死者王兴春胃内容物及心血中均检出鼠毒强( 剧毒鼠药),鉴定结论为中毒死亡。
昨日,王兴春的母亲封树珍对记者表示,如果和校方协商不成,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爱女讨还公道。封女士还称,这已是家中第二次经历失子之痛,考虑到孩子父亲因残疾丧失工作能力,自己又无正式职业,夫妻二人均已是50多岁,已无生育可能,初步打算向校方索赔50万元。
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其代理律师认为,虽然具体金额需要法律认定,而且校方是否采取非诱导式教学方法给学生造成心理压力也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生有享受安全、接受教育的权利,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在上课时间回家取作业且长时间未归,校方采取放任态度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随即采访了南大街小学。据该校李书记介绍,教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正积极处理此事,待分清责任后将同家长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但李书记也坚持在上次采访中曾对记者表示的看法——校方没有责任!是其家庭内部原因导致惨剧发生,而且若真是老师采取了非正常手段,学校也不可能一手就能遮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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