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 日前,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陆锋、成敬特大金融诈骗案。该案涉及被告14人,在4年多的时间里,该团伙疯狂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该团伙以将资金存入银行可以得到高息为诱饵,吸收储户,之后再采取用电脑等工具制作上述单位的公章、人名章,伪造支票、汇票的方法,诈骗存款单位在银行中的存款。
近日记者与该案主犯陆锋、成敬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在庭审时说,与银行关系不错,拿到存款单位的印鉴卡不是难事,这是为什么?
陆锋:可能是相信我个人吧。
记者:银行的人会收取好处吗?
陆锋:没有,就是朋友帮忙。
记者:存款方把钱存入银行,你通过各种方法把钱拿出来,存款方知道不知道?
陆锋:基本上知道,不知道他收什么高息呀。收取高额利息有风险的。
记者:那直接借给你不就得了吗?
陆锋:你是单位法人,办这事的是财务经理。法人不同意,财务经理偷偷办了,他说是正常存款,但他实际知道这笔钱,因为你吃了高息了……其实有的单位法人也知道,没准儿法人兜里还揣了点儿。
记者:你用什么方式把银行的钱转到你公司的账户上?是通过银行人员拿到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卡吗?
成敬:用那种方式拿钱数量不多。大量的是用存款单位给的承诺书。
记者:你怎么从银行拿到钱?
成敬:自己去伪造印章买支票。
记者:你用伪造的公章再去买支票,把钱提出来划到你的账户上。那么你又是如何得到单位的公章呢?
成敬:存款单位给的。
记者:那他为什么还要存?
成敬:因为他要挣高息嘛。
记者:存款单位不担心这钱你还不了吗?
成敬:有要有还嘛。
记者:最后你还完了吗?
成敬:没还完就出事了。
记者:你们直接借款不好吗?
成敬:那样有一定风险。存款单位为规避风险,要把风险转嫁到银行。我付他利息的时候我就是用款企业,如果他不给我印鉴卡,我就不付给他差息。我们之间是一种没有合同的借款合约,一种默契。
记者:差息是什么意思?
成敬:就是比银行规定利息高出很多倍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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