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本荣本报记者谢念
凭着档案上的“政审合格”章,一名强奸犯在缓刑期踏进了中专校门。然而,开学第二天,他便将尖刀插进了同学的腹部……凶案带出掩盖污点的公章
“‘洗白’一个少年犯,让他堂而皇之地走进校园,再次犯罪,这算不算渎职?”贵 州省水利电力学校的负责人拿着一份学生档案,痛苦地发问。
档案里的学生姓崔,17岁,是今年9月19日发生在该校的一起杀人案中的凶手。
档案上加盖了鲜红的“政审合格”章,所有记录与其他学生并无太大不同。直到案发后,校方才震惊地发现,这位崔姓少年竟是一名负案在身的强奸犯,入校时,还在缓刑期中……
一个香烟头
崔姓少年拔刀刺进一名同学的肝脏,是踏进校门的第二天。此前,学校按惯例对学生进行了两周入校法规、校纪培训和军训。
目击者说:9月19日晚9时许,崔吃夜宵时,用一个燃烧的烟头扔中了不远处的二年级学生钱某,钱当时咕哝两句走开了。
10时许,钱与几个同学找到崔,要他道歉,争吵声响彻宿舍楼,护校队员急忙赶来,制止了纠纷。11时,学校熄灯后,钱的两名同学又找上门,双方发生抓打,再次被校方及时制止。为防事态扩大,校方决定让双方到校保卫科处理,自称挨了重拳的崔被带到钱的寝室去指认。
崔进了门,借着微光,突然如豹子一般,当着护校队员的面,向蜷缩在床的钱扑去,照着肚子就是“一拳”。黑暗中,没人注意他手里拿了一把尖刀……
被伤及要害部位的钱被迅速送进医院,但已回天乏术。
强奸犯入了学
猝不及防的惨案,令“水校”这个素来治校严谨的贵州省重点中专炸开了锅。
9月底,贵阳警方派员前往兴仁县调查,揭开了招生档案上无任何“污点”、换了个名字的崔的真实面目。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终审判决上记录:1999年6月13日,就读兴仁一中初一的崔与3个同伴到当地一家理发店去,进门就要“找小姐”,并发现了刚到店内学理发的丁某。不顾老板劝阻,崔等人冲上楼去,在丁的哭叫中满足了淫欲。事后,丢下20元钱,若无其事地离开。
同月18日晚,崔再次光顾理发店,强行与丁发生关系。老板娘忍无可忍,拨打了110。崔等人被当场抓获……
此后,兴仁一中开除了这个据称原来就“比较顽劣”的学生。
2000年8月30日,崔因强奸罪被终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崔已不再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公章一路绿灯
根据有关规定,缓刑期间,犯人必须接受当地警方及基层部门的管理,涉及重大事项,如迁移、升学等,必须报请上级机关同意,并报对方公安、保卫部门知晓。然而,在缓刑期的崔,却获得了令人意想不到的高度自由。
2000年,崔出了看守所,很快转到了不算太偏远的当地陆关镇中学,顺利地成了该校初二年级学生,只不过换了个名字。
不久,中考到来,崔在陆关中学不足3个学期的学历,被填成了“3年”;在其政审栏中,校方更填上了“合格”两字。于是,州中级法院的那份判决,被政审合格章掩盖了。同时,这份表格又顺利地通过了镇教育管理机构、县教委的审核。
中考发榜,崔跨过了中专录取分数线。由于其所有记录完全“符合”录取要求,理所当然地成了“水校”的新生。
接着,崔的户口迁移手续也顺利办好,并加盖了准迁章。
面对贵阳警方调查组的问询,陆关中学的回答竟然是:崔在该校表现良好,政审应该合格。“至于其他,不知道”。办理户口的城关镇派出所更干脆,每次都对调查人员说:“办户籍的人不在,我们不了解。”
政审章不能当儿戏
虽然没有人能够断定,一个被判刑的罪犯有再次行凶的必然性,但贵州大学青年心理学教师谢萍认为,犯罪后受到的惩罚如果不足以“刺痛”犯罪者,有可能使犯罪者丧失“畏罪感”,再次作案可能会变得“轻松”;通常而言,除突发情况下的暴力犯罪,一般的暴力犯罪,其性格基本都是偏执而易怒的。
“政审章不能当儿戏,政审机构不能只管盖,不管审”。案发后“水校”召开的一次总结会上,人们激动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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