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剧烈颠簸,致使一姓秦女士八级伤残。秦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上海二汽公司作出赔偿。去年12月,秦女士从江苏海门来上海探望女儿。小住一段时间后,秦女士决定返回江苏老家。
当月23日上午,秦女士一行5人在剑川路、沧源路口招手乘上一辆上海二汽公共交通公司经营的申闵专线公交车。车行至吴泾医院路段时,因车速过快、路面不平等原因,致使车 子发生了剧烈的颠簸,坐在车厢后排座位上的秦女士被猛烈弹起,头部直击车顶后,又被重重地抛至座位上。年近花甲的秦女士顿时感到腰部严重不适,由众人送往医院。经上海市高级法院法医学活体损伤检验鉴定:
“伤者第一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经外固定等治疗,目前腰部活动度丧失超过百分之五十”,并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已构成八级伤残。为治伤,秦女士只得在上海租房暂住,经济上蒙受了不小的损失。为此,秦女士诉至闵行法院要求上海二汽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共计3.97万元。经闵行法院调解,秦女士日前获赔近4万元。(记者唐海力 通讯员杨克元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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