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准备再次组建家庭,父母给她50万元。其父母为防止这个“老实姑
娘”受骗,一定要女儿、女婿到公证部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注明这50万元归
女儿所有。
武汉市司法局昨透露,今年来,该局共办理婚姻财产公证3707件,其中再
婚者占4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了解,再婚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双方自愿的,也有应父母或子女要
求公证的。从公证的目的看,不外乎两种情况:双方无子女的,通过公证防止
“假结婚”、骗财等;有子女的,想通过公证消除隐患,以免将来子女继承财
产时发生纠纷。从公证内容看,绝大部分是对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公证。
但并不是每对夫妻都对婚前财产公证,持积极态度。新洲区公证处主任陈
克祥介绍,该处曾多次遇到“尴尬”公证:夫妻俩事先没完全商量好,一方随
另一方勉强前来公证,临签字前反悔。反悔者都有一个共同理由,认为这是另
一方对自己的不信任。
武汉市公证管理部门认为,再婚者进行财产公证增多,说明公民财产权利
意识增强,是件好事。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有利于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从某种程
度上说也有利于处理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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