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宁德10月30日电 福建霞浦县公安局民警王肖霆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心怀不满,竟然指使他人先后3次对办案人员居住楼实施爆炸报复。昨日,宁德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分别判处被告王肖霆、黄庆灵有期徒刑7年和3年6个月。
1999年8月6日,王肖霆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霞浦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他对办案人员— —县检察院检察长池丽玉、副检察长游传杰及检察人员王成标心怀怨恨,伙同另一被告黄庆灵共同实施爆炸计划,以图报复。去年2月2日凌晨,黄庆灵将炸药包放置在王成标住处附近,点燃导火索后逃离现场。其后,王肖霆指使黄庆灵炸副检察长游传杰的居住楼。经过踩点,2月24日凌晨,黄庆灵用沙包作垫,把装有炸药的发射铁管朝天放在游住处的围墙上,点燃了导火索。去年12月王肖霆再次找到黄庆灵,谎称自己与一个做鱼货生意的人有矛盾,要他“再帮一次忙”。今年1月20日晚,王肖霆将炸药送给黄庆灵。次日凌晨,黄庆灵窜到检察长池丽玉的居住楼,把点燃的炸药包扔到该居住楼二层的雨披上。前后3次爆炸,造成王成标、游传杰、池丽玉等住户门窗破裂,财产不同程度受损,影响恶劣。
今年3月,王肖霆、黄庆灵爆炸一案侦破,两人被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方萍茹建生)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