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宜贵)湖北宜昌市市区21路公共汽车,开进该市亭区天湖
站的当天,即被该区交通局运管所查扣,理由是21路公汽未在该所办理运营手
续。同一市区的公共汽车竟然不能在同一市区“一证”通行,这一“怪事”,
让行不便的市民很是不解。
昨日,记者就此赴该运管所采访时,一负责人说,他们不认车辆是否系城
市公共汽车,只要在他们的路上跑,不找他们办证就得查扣。
据了解,21路公汽是去年底经批准开通的一条城市公汽线路,从夜明珠至
磨盘溪,由西向东贯穿该市西陵区和伍家岗区。为圆公汽梦,今年9月5日,与
伍家岗区接壤的亭郊区高家村等5村联名申请,将21路公汽从原终点站磨盘溪延
长至天湖风景点,以解决近万市民的出行问题。得到宜昌市公用事业局和公安
部门批准后,9月24日上午,21路公汽开始延伸至天湖站营业,当日下午,该所
即将正在运营的一辆公交车扣留,理由是该车无从事公路定线客运的道路运输
证、线路牌,并责令停止运营并欲罚款。
该市交通部门表示:他们执法的依据是《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从
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向其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该市城市公用事业部
门则认为:国务院、建设部、省建设厅和省经委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城
建部门管理城市行政区划内的公共客运交通”,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有关人士认为,城内的城市交通和道路交通应尽早归由一个部门管理,如
此多头管理带来的尴尬局面应尽快改变。有群众说,该事既然涉及政府两大职
能部门,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动辄扣车,如此执法损害的是市民大众的利益。
编后:文中群众的话说得有理,作为政府部门,一事当前,应以人民群众
利益为重,望有关部门有话好好说,早日把利于市民出行的这一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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