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1月2日消息:河南安阳市公安局车站治安分局民警王海燕,竟私设“安阳市公安局车站治安分局刑警二中队”违法办案,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日前,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自1999年8月份以来,安阳市公安局车站治安分局民警王海燕在安阳市火车站广场私设“安阳市公安局车站治安分局刑警二中队”,并雇用被告人肖宝生等非警务人员违法办案, 多次非法拘禁他人。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1999年9月的一天,王海燕利用其雇用人员以贩卖淫秽光盘为名,将河北省某县出租车司机张洪生非法拘禁到“刑警二中队”,时间长达6个小时,并向张洪生家人索要人民币1000元。同年9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海燕利用其雇用人员将从汤阴回安阳市的安阳师院学生韩飞从公共汽车上拉下来,带到“刑警二中队”,以其购买淫秽光盘为由非法拘禁其21个小时,并向韩家人索要人民币2000元。
2000年3月23日,被告人王海燕利用其雇用人员以嫖娼为名,将在安阳火车站候车的王现启带到“刑警二中队”,非法拘禁其23个小时,并向王的家人索要人民币2000元。2001年8月22日,被告人王海燕利用其雇用人员肖宝生,将在安阳火车站候车的李全胜带至“刑警二中队”,并以嫖娼为名非法拘禁李全胜21个小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海燕、肖宝生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海燕系主犯。法院10月26日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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