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祥大酒店电梯"吃人"事件曾在自贡引起轰动,"天价索赔"更吸引了市民关注。昨日,天祥大酒店败诉的消息在盐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发表看法,呼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法保护新闻媒体正确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权利。
去年6月26日,当被天祥大酒店电梯挤伤的何久明在医院不治身亡后,在盐都自贡引起 极大震惊。自贡市劳动安全部门在对天祥大酒店"6·24"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之后,要求全市各单位立即加强电梯使用、保养、维修、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电梯使用、检查、维修的记录。本报报道使更多的人意识到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宜宾、泸州等地的酒店管理者曾多次致电本报,了解事故情况,以对照检查,避免出现类似事故。正当人们还在对此记忆犹新时,天祥大酒店却一纸诉状将本报推上被告席,提出120万元的天价索赔。
自贡市某酒店经理张先生表示,事故在所难免,关键是如何防止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天祥的做法表明,安全意识还没有在事件发生之后树立起来。某省级新闻单位退休的老新闻工作者王老师认为:近年来受到新闻舆论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往往是事故出了,便想方设法捂盖子,不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而是动不动就将媒体告上法庭。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天祥电梯事件的公开披露,是媒体的责任和义务。只要基本属实,就没有构成侵权。王老师对大安区法院公正判决电梯案表示钦佩。一位爽快的出租车司机介绍说,把利润下降归罪于对电梯事件的报道,完全是牵强附会,这位"的哥"说:这种官司,该输!
许多新闻界同行致电本报,对这一案件得以公正判决感到欣慰。他们从电梯案中看到了法律和公理的胜利。
记者 陈章采 高冰洁 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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