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记者陈杰)快餐里有虫,店主不是诚心地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而采取“毁尸灭迹”的手段销毁证据——这种经营者让柳州市屏山商城某电脑公司的张小姐给遇着了。
10月29日中午,张小姐在该商城旁的一家快餐店要了两份快餐与3位同事一起食用。没料,她们才吃几口,便发现其中一份菜里有一只手拇指般大的死蟑螂,4人顿时感到恶心。她们找到餐馆的老板娘反映。老板娘不信,让一名小工去看。小工看了并证实后,这老板娘才勉强地来到现场。看着那只大蟑螂,她自己也没主意了,便打了个电话,放下电话后,她 有了主张,直奔饭桌,端起张小姐那份有蟑螂的菜,边说“看看还有没有”,边把那只蟑螂挑出扔往地上,用脚猛踩。待张小姐等人反应过来,蟑螂已变成肉泥。而老板娘最后只退还张小姐的两份饭钱。张小姐等人对老板娘这样的做法非常不满,随即打“12315”投诉,“12315”接线的同志问明情况,果然认为:证据被毁,无法取证,不好处理。
张小姐说,她们几个月来,中餐一直是在这家快餐店订餐,没想会有这样恶心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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