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敬】8年前的一场氯气泄漏事故,给李某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场事故,使依靠田地和耕种来生活的李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使她必须靠吸氧和药物来维持生命。由于泄漏氯气的氯化苯厂从今年年初拒绝再支付医药费,李某无奈之下将该厂告上法庭,法院已于日前开庭审理此案。
李某是西青区某村村民,她家的土地与天津某氯化苯厂仅一墙之隔。1993年3月的一天 ,李某在地里干活时,忽然感觉胸闷气短,随后眼前一黑,昏厥过去,醒来后便大口吐血。经医院初步诊断是由于吸入氯气所至。后经天津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化学性支气管炎(吸入氯气)。
1994年6月,氯化苯厂对关于李某吸入氯气后导致的病情写了一份补偿说明,说明是以李某为该厂职工的名义写道:“1993年度,因厂内事故性漏气,李某被熏暂不能到厂内上班,在这期间,厂内负责治疗,每月发放80元生活费,治疗费用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发票到厂内报销。”
李某的病情从表面来看就像是哮喘。她喘着大气说,现在是比较轻的时候,可以坐着说上几句话,重的时候只能跪着趴在床上,有时难受得趴在那儿头顶住枕头满床爬。李某的丈夫张先生说,目前妻子的病越来越重,整天都离不开氧气和药物,而且身边不能离人,犯起病来就像是心脏病,来得特别快,一口气上不来就会危及生命。在机关工作的他已经失去了工作,专门照顾妻子,与此同时,他们也失去了任何生活来源。
2001年初,作为氯苯厂的上级单位———某工业公司决定,把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尚未结清的医药费一次性结清后,从2000年12月31日起,李某用于治疗等一系列的有关赔偿费用需由李某自行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依法予以确认。在法院的生效判决及裁定未送达之前,氯苯厂将不再向李某支付任何费用。
氯化苯厂上级部门的负责人就此决定解释道:“李某吸入氯气是氯化苯厂的一般事故。我们本想根据病情进行一次性补偿,但他们不同意,而到目前,治疗的费用已经超过了赔偿数额,我们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才为李某治病的。她的病肯定是越来越重,但我们也不可能管她一辈子,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要走法律程序。”
李某一家没有了生活来源,也没了治疗费用,在向各方求助无果,向亲朋再也借不出钱来之后,她以环境污染侵权为案由将氯化苯厂和某工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诉讼请求判令氯化苯厂继续为李某进行治疗,并承担原告治病所需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西青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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