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两周年的日了。这部法规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应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经营性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但实施情况究竟怎么样?记者一番调查后发现并不理想。
网吧:学生撑起“半边天”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随意地来到了位于成都市三中侧的一家网吧。该网吧门口贴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志已变得只剩一半。走进网吧,由于时间尚早,里面空无一人。中午12时05分,学校午休时间刚到,两位身着校服的男生便率先冲进了网吧。随后又陆续来了3个学生,其中有一个女孩。一时原本仅有8个人的网吧便增加到了13人,学生则占去了大约一半。直到下午上课铃声响起,有4个学生相继离开,而有一个男生却仍在忘我地打着游戏。
到了下午放学时间,本来剩下不多的网吧位置一下子被冲进来的十几个学生挤了个爆满。记者随意问了几名学生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经营性场所,例如网吧”,得到的答案均说知道,但未去过的则一个也没有。
烟摊:学生买烟“不设防”
中午时分,新华职中门口,记者正赶上学校放学,刚到门口,便看见一个子高高的男生从店中拿着烟走出来,身旁很快便围了一大堆索要香烟的“小烟民”。男生散完香烟后,大家点上烟便打闹着各自吃饭去了。而在店铺的老板娘则手中持着一盒开零的红塔山,一手收着小同学拿的钱,一手“发”着香烟。仅仅10分钟,一整盒香烟便兜售一空。接着她又拿出一包拆开继续着自己的“小本经营”。看来该店铺向未成年人售烟不仅不设防,而且还是“欢迎再来”。
那么学生们对此有何看法?一名叫邓静的女孩说,其实禁止吸烟学校是有规定的,平时班上一开会也会提醒。但是同学们自己在外私下买,学校、老师又怎么知道?况且店铺卖烟、学生买烟已成习惯,好像不是什么问题了。
迪厅:疯狂下的“娃娃脸”
进酒吧、迪厅在现在的都市青年人中已是一种时尚。这些地方未成年学生会去吗?在经过一番周折后,记者终于在一个时尚小男生的口中打听到一个学生经常出入的低档小酒吧场所--华兴街。这是位于王府井商场侧面的一个巷子。
在走到该场所下的楼梯口,便可看见三三两两的少男少女,有的穿着便装,有的穿着另类服装,还有则干脆穿着校服围着在灯光灰暗的桌边,吸着烟、喝着酒、打着牌。而这些酒吧的门口连任何“禁入”标志也没有。同样在迪厅的门口,在市中心的“风暴”、“黄金岁月”以及“热舞”门口都无“禁入”标志。而在里面疯狂着的少男少女脸上的稚气在灯光下仍依稀可见。(早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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