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日常生活中,“挖人墙脚”一词用得更多的是其引申义。但深圳龙岗镇电信部门在挖通讯管网的过程中贪图一时之便破坏了居民房屋墙脚的立柱地基,让人们真实地体验了“挖人墙脚”的原义。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就在有关职能部门对此进行调解的过程中,龙岗镇电信部门一方面迟迟不肯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却偷偷派施工人员用沙土填回被其挖掉的部分地基。
挖人墙脚竟说是按图施工
钟小姐的房屋西邻深惠公路龙岗立交桥,房屋与立交桥的距离只有四五米.房屋南临向东路,是附近居民过往的交通要道。
10月23日,龙岗镇电信部门分别在桥东路和向东路挖一条沟铺设通讯管网,并在两条路交汇处挖了一个2.9米长、2.1米宽、1.32米深的大坑,准备建个通讯电缆检查井。这个大坑离龙岗镇桥东路86号民居(即钟小姐的房屋)的墙脚最近处只有不足20厘米的距离。电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为图方便,将事主钟小姐房屋的一个墙脚的立柱地基打掉了一部分。更甚的是,施工人员还将通讯管网铺设到钟小姐房屋阳台下滴水线以内的地方。这样一来,钟小姐家埋在地下的污水排水管道也被挖断了。
等到10月25日钟小姐发现这桩野蛮施工行为的时候,她家墙脚下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里面积满了从被挖断的排污管道里溢出来的污水。钟小姐当即找施工人员交涉,但施工人员竟说他们只是按图纸施工,挖了房屋墙脚与他们无关。
房屋业主愤然投诉
10月26日,事主钟小姐只好到龙岗镇电信局协商此事。该局有关领导听了钟小姐的反映后说不知道此事,让钟小姐去找具体的经办人员。但钟小姐苦苦等了一天,都没有见到所谓的经办人员。不得已,钟小姐只好向本报驻龙岗记者站和龙岗镇信访办投诉。
11月2日,本报记者在对此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由于原先计划开挖的通讯电缆检查井弄坏了民居墙脚,电信施工人员又在旁边另外挖了一个大坑。几个民工正在大坑边上砌水泥墙。记者向施工人员询问有关施工图纸的事情,几位施工民工都表示并不知道此事。
由于挖到墙脚而废弃的大坑依然张开着大口,房屋地基立柱部分的钢筋以及被挖断的排水管道裸露在外,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就从被挖断的缺口流进这个大坑,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气。更为严重的是,每天从龙岗立交桥上、桥下高速通过的重型汽车所产生的强烈共振,已经使得这个大坑周围的泥土变得松软,不时有松垮的泥土掉进水坑。
城管部门认定是野蛮施工
由于龙岗镇信访办已经将钟小姐的投诉转交龙岗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办理。11月2日上午,记者随后来到龙岗镇城管办了解此事的进展情况。
龙岗镇城管办负责人表示,龙岗镇电信部门在今年7月曾经申请在该地段进行施工并得到城管部门的批准,但不知何故一直拖到10月底才开始施工。根据有关规定,过了施工有效期就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但龙岗镇电信部门并没有履行这一手续。而在施工过程中挖到民居墙脚并损坏其排水管道,这是一种明显的野蛮施工行为。类似情况,电信部门近期已经发生了多起。龙岗医院门前的绿化带刚刚建好还没进行验收,就被电信施工人员拦腰挖开,其理由同样是为了铺设通讯电缆。
据了解,龙岗镇城管办曾为此组织钟小姐与龙岗电信局召开协调会议并达成初步的调解协议,准备在10月31日签署调解协议书。但当天上午龙岗镇电信局方面并没有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却派施工人员到事故现场,打算将挖开的墙脚填回沙土了事。对此,事主钟小姐表示,龙岗镇电信局的野蛮施工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由于挖掉排污管道和墙脚立柱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必须由龙岗镇电信局和施工单位承担。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林若飞特约通讯员吴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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