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呼兰县女青年侯小敏今年9月9日因嗓子疼,到县红十字医院耳鼻喉科看玻医生为她开了“胖大海”等3味中药让她购买冲水喝,当她拿药方到县新药特药有限公司下属“永德堂药店”买药时,药店聘的坐堂医高喜林却动员她放弃医院的药方,用他的药方,为她抓了“天冬”、“生地”等18味中药组成的3服药。
谁知,侯第二天服了一服药后即出现强烈反应,当天住进县医院,后转入哈医大一院 抢救。医院诊断为:“药物过敏,末稍神经炎”。经省司法医学专家鉴定,侯是服用高喜林所开药方中“山豆根”剂量过大引起中毒反应。出院后侯依法律程序向呼兰镇人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高喜林和呼兰县新药特药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呼兰镇人民法庭审理了此案。经查高喜林系呼兰镇医院西医主治医生,退休后没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行医许可证,就擅自到“永德堂药店”当坐堂中医,属非法行医。法庭一审判决:被告高喜林赔偿侯小敏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13119元。县新药特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报记者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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