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姬栋)宜昌市一对相濡以沫十余年的夫妻因离婚而对簿公堂
时,竟在法庭上“上演”一幕打闹剧。5日,宜昌市中级法院作出处罚决定,依
法对当庭相互谩骂、殴打对方,严重扰乱法庭审理秩序的4名当事人分别处以
300元至1000元罚款的处罚。
据称,高某、潘某于十年前经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因感情不合,今年9月,
法院一审判决其离婚。被告高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11月1日上午,宜昌市
中级法院民二庭开庭 审理该离婚案。11时20分许,庭审即将结束,双方当事人
开始阅读庭审笔录,准备签字。这时,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开始发生争吵。经
法官制止,均不罢休,并相互拉扯争斗,致使潘某的弟弟头部受伤,面部出血。
经法警和法官的全力劝阻,终平息事端。
法院认为,该4人违反庭审规则,严重扰乱了法庭审理秩序,应依法惩处,
遂对高某的姐姐、哥哥、高某本人和潘某的弟弟分别处以1000元、800元、
800元和300元罚款。
编后:相濡以沫十余年的夫妻,最终竟以这种方式了断情缘,令人唏嘘!
有缘相投,缘尽分手,何必要冤冤相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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