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台湾各大企业如国泰人寿、“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统一企业集团等纷纷将办公室婚外情列为“封杀对象”,一旦有类似情况出现,资方往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软硬兼施要求当事人离职。最近,国泰人寿保险公司更出现公司劝退婚外情职员而被职员起诉的事情。
国泰人寿一名姓温的业务经理,性格活跃天性多情,经常与女部属、女同事开玩笑, 热衷讲流行的黄色话题,而且上班时抽点功夫就要给女同事打个电话。眉来眼去之下,不久前和一位已婚的女同事关系升级,他自己也不避讳,经常抑制不住激动心情,将两人的恋情向同事公开,还在办公室里向恋人表示关怀以及做出一些亲昵动作。国泰公司人力资源部掌握这一情况后,即以超越同事关系违反公司工作规则为由给他记两个大过的处分,然后就地免职。
温姓经理已经在国泰人寿服务20余年,进入了管理层,年薪近200万元新台币,工作业绩也一直不错。被免职后,他多次与公司高层沟通,但始终未获谅解。他一怒之下将国泰人寿告到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纵使温的私德有瑕疵,但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其行为损害了国泰公司利益,相反国泰人寿已属不当干涉温的私生活,并非法解雇,因此判决国泰人寿必须向温给付合计68万元新台币的欠薪和利息。
温姓经理还要求国泰人寿给付245万元新台币遣散费和赔偿费,法官认定国泰人寿既然属于非法解雇,那么温与国泰人寿之间的雇佣合约依然有效,因此暂时不能依据有关法规计算和判给温应得的遣散费和补偿费。如果国泰人寿拒不恢复温姓经理的工作,温才可以另案起诉,追讨其他补偿。
国泰人寿的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温利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电话给已婚的女同事,影响了工作秩序;他乱开黄腔,打情骂俏,破坏了工作气氛;及至与一位女同事发生超越友谊的关系,对他人的家庭及公司正常工作造成妨碍,且造成不良影响,已违反公司工作规则中“妨碍他人工作等不良行为,且情节重大”等项规定,因此予以免职。
律师并称,作为有社会影响力的大企业,国泰公司因严格规范员工之间的男女及金钱关系(员工戏称为该公司两大不得冒犯的“天条”),多年来建立了良好声誉,获得民众的信赖,很多已婚妇女就是冲着风气好这一条来国泰公司求职的。所以公司对温的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并予惩处及免职,将导致公司形象的下降。
而法官在判词中说,温在国泰人寿负责收取保费的业务,纵使公司辩称有“不正常男女关系”情形,与公司事业活动也无直接关联。而且国泰人寿员工众多,很难说温一个人的事情就会全面影响公司声誉,并且国泰也未提出声誉受影响的证据。法官同时指出,温在办公室与女同事打电话的内容,应受隐私权保护,公司不应扩张其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并据以非法解雇温。
据了解,不光是国泰人寿,像辜氏家族企业的“中信银行”也将婚外情列为内部“十大戒律”之一。董事长辜濂松常在月会中阐述“家庭”重要性,强调要有温馨的家,员工才能安心工作,全力冲刺事业。资深员工都说,对于同事之间的婚外情,“中信”从来都是“格杀勿论”。过去有银行员工出现此情况,银行都即刻约谈当事者,劝当事人自动离职。银行方面一般都对事件低调处理,以保持当事人颜面。
另一家大公司统一企业集团多年来将婚外情及赌博列为两大不得逾越的内规,只要证据确凿,公司即会开除当事者。总裁高清愿曾说过,重视员工私德是统一企业集团多年来坚持的企业文化,公司多年来处理此类事情从不手软。近年统一在祖国大陆事业不断扩大,因此派了不少台湾管理人员到大陆。公司如果发现已婚台方人员与当地女子有婚外情关系,会立刻召回,并禁止该员工再赴大陆。(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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