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忻城县罗某因酒后驾驶拒绝民警纠正违章被柳南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5天。
11月1日21时许,罗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乘3人从柳州市和平路往鹅山路方向行驶,行至鹅山路2路公共汽车站时,执勤交警发现罗的违章行为,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罗在民警前5米停车并让后面乘座的两人下车,然后突然加大油门左转弯掉头欲逃窜,民警边喊边追去并紧紧抓住罗的摩托车尾架,罗把民警拖出六七米,民警再次警告无效后,跃起抓住 罗摩托车油门手把,罗急刹车,民警被摔倒在地,罗同时也翻倒地上,但他快速扶起车又企图骑车逃跑,民警也迅速爬起并飞奔过去再次抓住罗的车手把夺过钥匙,最后在群众协助下将罗控制住。
带回执勤点,民警见罗一身酒气,便让他在路边休息等候处理,此时罗借着酒劲说胡话,民警依法将他带至置留室。
11月2日9时,罗某被柳南交警大队民警从置留室带回大队部,罗酒醒了,要求民警对其从轻处理,但罗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柳南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黄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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