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菊)11月2日上午,北京一企业的肖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在衡水住了一宿,却损失1万多元的惨痛经历。
11月1日晚,肖先生出差来到衡水,住进了火车站附近的北方旅馆。晚上10时左右,他在车站广场上碰到了他认识的衡西旅馆的老板,老板让他搬过来住,他便回去拿包。刚出北方旅馆的门,一个30多岁的女人赶了上来说,她没有身份证,北方旅馆不让她住,问肖先生到哪里去 住,肖先生告诉她到衡西旅馆,那个女人就跟了过来。在登记时肖先生对旅馆的登记人员说,他与那个女人不认识。后来,那个女人也住了进来,并住在了肖先生的隔壁。肖先生因喝了点酒,头有些疼,那个女人就过来帮他掐了掐头,并说要和肖先生住在一起。肖先生放下喝了一半的饮料出去了一下,回来又把剩下的饮料喝完后,他模糊地看到那个女人好像拿着一个装着白色药片的白药瓶,后来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早晨一觉醒来,肖先生发现自己包里的8000元现金、装有1000多元钱的钱包、一个价值1950元的手机都不翼而飞了。肖先生急忙下楼去问登记处,登记处的服务员告诉他,那个女的晚上10时多住进去,12时多就走了,因为她没有身份证,所以也没登记,不知道她是哪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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