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5日,一起容留卖淫案正在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随着审判长宣布“提被告人到庭”,一位表情木讷的女人被带进了法庭。因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又能如实供述,认罪服法,所以庭审进行中波澜不惊。惟有女被告人最后的忏悔,深深触动了旁听席每个人的心……
她曾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和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生活的打击使她抛家舍子,背井离乡 ,开始了艰难的打工生活。
这位忏悔不止的女人,就是发廊的女老板张强。父母为她起了这么一个很男人化的名字是希望她能自强自立,生活的艰难与挫折也的确塑造了她男人般的性格。她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尽管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是由于老实本分的父亲的苦心经营,作为家中独生女的她在1985年初中毕业后,便被幸运地分配到沈阳市的一个棉麻公司,其间又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和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应当说她最初的生活还算一帆风顺。然而,随着棉麻行业的经营萎缩,生活的打击接踵而至——她于1994年失去了工作,又因某种原因与丈夫离婚。父亲的年龄越来越大,年幼的儿子需要她来抚养……或许是为了摆脱痛苦的折磨,或许是为了追求幸福的生活,或许是她倔强好强的性格使然,她在28岁那年作出了痛苦的抉择。1995年,她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来到天津,开始了艰难的打工生活。
经营之初,发廊的生意中规中矩。看到发廊生意越来越兴隆。“回头客”越来越多,手里的钞票越来越厚,张强的思路也不断开阔。
繁华的都市没有给予张强半点的欢乐和幸福,伴随她几年打工生活的只有无尽的孤独和苦涩。经过几年的苦苦挣扎,她总算有了一点积蓄。在朋友的点拨下,她于2000年4月在一批发市场附近承租了一个发廊,干起了剪发、洗头、染发、美容等生意。开业的那天,张强分外地兴奋,毕竟可以“翻身当家做主人”了!
经营之初,除了养家糊口之外,张强真的没有什么太多的奢望,因此发廊的生意也中规中矩。开店之后,先后来了几个“小姐”,看到发廊距批发市场很近,“买卖”可能好做,想在发廊中从事卖淫活动,都遭到张强的拒绝。发廊是张强唯一谋生的手段和全部的家当,她害怕因小失大,将几年的努力毁于一旦。后来,几个“小姐”觉得没有挣头,又不甘心挣个洗头的小钱,都纷纷另寻他处。几个月下来,发廊虽平安无事,但收入平平,生活状况依然不见好转。
正当张强为生意不好而愁眉不展时,一个名叫小倩的小姐的到来却改变了她的生活。2000年7月,因店中无人,张强雇了一个剪发的小工小倩。虽说小倩初来乍到,但能说会道,模样不错,手艺又好,所以很能博得顾客的欢心。张强又听说小倩还会按摩、保健,更是分外高兴,于是增加了这两项业务,小小的发廊从此红火起来。张强对小倩也是格外信任,当有事外出时,她就把发廊交给小倩打理。小倩每天将收入提成如数交给张强。一天,张强从外边回来,小倩照例将钱上交,只是钱数比以往多出许多。张强诧异地问:“怎么今天生意这么好?”小倩顿时脸通红,羞羞答答地说:“张姐,说了您可别生气,今天两个人要跟我‘那个’,我就答应了,这是给您的‘份儿钱’。”张强听罢愣了好久,见小倩非要给钱,也不好再拒绝,只是叮嘱了句“以后可要当心”便回屋休息了。后来,小倩总是隔三差五地干点“那个”,张强虽然事先不知,但小倩每次给钱她都没再拒绝。看到发廊生意越来越兴隆,“回头客”越来越多,手里的钞票越来越厚,张强的“思路”也不断开阔。出于安全考虑,张强将发廊改造成了里外两间,供小姐从事色情和卖淫活动,自己坐收渔利,收取“份儿钱”。
随着收入的增多,张强的买卖越做越大。她特意请来好朋友小雅帮着照看发廊,自己腾出精力又开了个饭店。2000年12月,由于公安机关专项检查,发廊内的隔墙被迫拆除,只能用布帘将屋子隔成一个断间。因店内的小姐说在布帘后的断间内发生关系不方便,张强便在发廊对面承租了一套独单,让小姐到那里“办事”,每次收取一定的“房租费”,也就是“份儿钱”。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发廊的小姐们在这套独单内用肉体为张强挣得5000余元的“份儿钱”,而换回的只有张强为她们无偿提供的几盒避孕工具。正当张强的“事业”接近“顶峰”之时,她收留的一个投她而来的小姐小莉却将她和她们投入了法网……
在公安机关提讯她们时,她们几乎都讲着同样的理由:“这样能多赚点钱。”
在讲述张强容留卖淫一案的过程中,曾在发廊中“工作”过的小雅、小倩和小莉是无法回避的。正是她们可耻的肉体交易,才滋养了发廊的女老板张强;也正是她们的违法行为,才使得张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她们的堕落过程——
小雅,辽宁省营口市人。1996年在一造纸厂下岗后从事个体生意,1997年来津打工。1999年,在一个名叫“二姐”的朋友开的饭馆中打麻将时,小雅与张强相识,并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2000年10月,张强因父亲摔伤病重急需回家照顾,便请小雅帮助照看发廊生意,并再三嘱咐她:“要是有人给客人‘那个’的时候,你给盯着点,然后按‘保健费’的名义收取费用;要是有人与客人‘办事’,就拿茶几上的钥匙上楼,然后收取‘房租费’。”因为她与张强关系甚好,所以她的地位比较特殊,在张强不在时担当起“二老板”角色。小姐在发廊内从事色情活动时,她负责在门口放风,小姐每天的营业收入也都交给她,等张强回来后她再交给张强,偶尔她按捺不住寂寞时,也“那个”一回。
小倩,今年27岁,是发廊中最年轻但也是卖淫次数最多的小姐。她来自黑龙江省,1988年初中肄业后一直在家务农,1997年来津打工。小倩自2000年7月来发廊一直打工至案发。她流泪交代了如下违法事实:
今年1月份的一个中午,我给一个客人按摩时,这个客人对我说:“你们这儿‘那个’吗?”我说:“我不明白。”这个客人又说:“咱们交个朋友吧,干一次我给你200元钱。”因为他是第二次来这儿,第一次来时我没答应,这次他提出来,而我的家境挺难的,我就答应了他。然后,我从发廊的茶几上拿了钥匙带着那个嫖客去了独单……
小莉可谓是众小姐中最“不幸”的一个。就在小莉来发廊的第三天,她在那套独单从事卖淫活动后,便被公安机关连同嫖娼人员一举抓获,张强她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因此得以败露。2000年六七月份,小莉通过一个东北角的女孩结识了张强,并在张强的发廊干过四五天,因和别的小姐打架,被张强轰走了。2001年2月16日,小莉实在无事可做,便给张强打了电话:“张姐,生意怎样?我准备去。”张强回答是:“来吧,反正我这儿也缺人。”小莉一到发廊,张强便吩咐小倩带她到马路对过的那套独单认门。2月18日,小莉盼望的生意终于来了。下午五点多钟,两个男子走进了发廊,其中一个40多岁的男子在小莉为其洗头时问道:“你这儿做‘保健’吗?”小莉顺口答道:“做呀。”“那上楼做‘保健’吧。”40多岁的男子面带狡黠的目光说道。小莉还是很有经验,装作无知地问:“上什么楼啊?”那个男子直言道:“你别骗我,我知道,我在这儿‘玩’过,上楼吧。”小莉一听就明白是老顾客,遂带两个男子上了楼。那个30多岁的年轻人在客厅的床上躺着,小莉和那个40多岁的男子进了里屋并关上了门……事后,双方讨价还价的时间比干‘那个’的时间都长,最终还是40多岁的男子摆出高姿态,多付了10元钱后便下了楼。不成想,两个男子刚出楼群,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个女人都来自于外地,都曾向往幸福的生活,都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公安机关提讯她们时,她们几乎都讲着同样的理由:“这样能多赚点钱。”
“缺少了我的照顾,他们该如何生活?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什么阴影?……我恳请政府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等待法院判决的日日夜夜,张强都是以泪洗面、孤枕难眠,她早已作好了“接受法律严厉制裁”的心理准备,唯有家中年迈多病的老爸和年幼无知的孩子难以割舍。她对法庭的唯一请求是“请法庭能去看看孩子”;她向法庭做的最后陈述还是“请法庭考虑到我的孩子,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她向法庭写的“悔过书”中依然念念不忘的是“缺少了我的照顾,他们该如何生活?(我)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什么阴影?”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2001年7月18日,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被告人张强犯容留卖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小雅、小莉等人也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笔者最后想节选张强在《忏悔书》中的一段告白作为本文的结束,真心希望张强能改过自新,更希望众多的小雅、小倩、小莉们也从中吸取教训,以免自毁人生。
“……家中有七十多岁年迈多病的父亲需要我的照顾,更有离婚后与我共同生活的幼小的儿子需要我的抚养……难以想象,我的监禁生活给老人和孩子带来的是什么。缺少了我的照顾,他们又该如何生活?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什么阴影……我恳请政府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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