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万红金记者王叶林)来深圳做保姆的夏女士,在某家政公司被一位“雇主”领走。然而,夏女士不但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反而还被“雇主”骗走身上仅有的120元路费。
据夏女士所在家政公司的陈先生称,10月7日,公司来了一位30多岁的青年男子,自称是天×娱乐城分管后勤的主管,要招一个保姆。家政公司的员工就推荐了刚从广西来的夏女 士。但李某说,到他们那里工作都要穿统一的服装,要求夏女士先预支180元的服装费。对这位雇主提出的条件,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夏女士一口回绝了。
李某把夏女士带到了天×娱乐城一楼大厅,李某说自己先到公司里问问情况。20分钟后,李某下来说:“老板说,不交服装费就不能安排工作。”夏女士急于找工作,就说还有120元。李某就说:“那就先交120元吧,其余的以后再补。”说罢,就从夏女士手上拿了120元,并说上楼去给夏女士办手续,叫她坐在这里等一等。
夏女士在一楼等啊等,从上午10时一直等到下午5时,这才觉得受骗了,她和闻讯赶到的陈先生一起到娱乐城一问,对方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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