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哈尔滨市政府出台新文件,对包烧费交费主体进行了改革,具体规定是:“交费主体由往年的承租人扩大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为一般性企业的,其家庭承担的热费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按比例合理分担,家庭成员中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保险、电力、电信、邮政、石油、民航、烟草等垄断行业工作的,其家庭承担的热费由该成员所在单位全部承担。”一家热费多人承担,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因个别单位管理制度不严,让一些利己者钻了空子。
8日,记者在道里供电局西十二道街购电点看到:有人拿着2300多元、用途写有“取暖费”的转账支票,非要把这笔钱交到供电局,收费员死活不收,那人愤愤不平,说要到局里找同学,一定把这钱交上。记者凑上去与那人交谈,大致得知他家三口人都在事业单位工作,住妻子单位宿舍,和往年一样取暖费由妻子单位全拿。而自己单位领导不太了解情况,简单问了情况就又给开了一张2300多元的取暖费转账支票,他算计着把这笔钱交家庭电费,细水长流以后慢慢用几年。
9日,记者拿着现金到道里安信供暖分公司去交自家取暖费时,又见门口有一男人拿着写有1500余元的取暖费转账支票和记者商量:“我们之间商量一下,能不能互相换一换,你用我单位开的转账支票交取暖费,而后把你手中的现金倒给我。供暖公司只收钱,收据上写谁的名字都可以。这样,你不损失什么。我也可以让些零头给你。”记者没同意,他又到收费科和收款员商量,打算用支票倒出现金。
当天,记者到道里尚志派出所办事时,也看到一位女居民,破例要求管片民警帮助更改一下户口本,请求把丈夫工作的事业单位改成一个效益不好的企业。民警不理解:“人家都愿意在好单位工作,你这是何必?”在民警反复追问下,她道出实情:自己单位人事部正根据户口本统计取暖费的发放,如果自己丈夫在事业单位工作,自己就得不到取暖费。如果丈夫在企业单位工作,按今年新规定,她自己可以顺理成章在单位要出一笔2400多元的取暖费。
昨天,记者走到道外区二十道街煤场门口,立即被一帮煤贩子围住,问记者手里有没有取暖费支票?如果有,他们可以帮助用转账支票在煤场买到好煤,同时给相关收据,并将煤就地用现金收购。但是得扣20%的回扣。
另据市民政局提供:今年发现个别人为套取暖费,夫妻要求办理假离婚,因有人举报没批准。
据了解,个别单位由于职工人数多,部门分散,主管部门不能对职工家庭成员详细掌握,加上家庭成员单位之间互不通气,很容易在管理上出现漏洞,致使取暖费专款没专用,给政府和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对此,各单位领导和供暖公司应充分注意。(本报记者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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