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原本开开心心的出境游,却因为被同行游客怀疑偷了美元而无奈脱衣,这是杭州市余杭区的应女士在一次旅游中的遭遇。在交涉中,因为没有合理的答复,应女士一纸诉状将浙江海外旅游公司、同行游客吴一凡及其姐姐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应女士诉称,今年4月2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旅游团刚到泰国亚历山大旅馆准备入住 ,但未料想吴一凡与其姐姐强行进入应女士的房间,咬定应偷了她们的500美元,并动手搜查应的随身行李物品。双方叫来领队张汇平后,张不但未阻止事态发展,还协助吴家两姐妹继续对应女士进行搜查,甚至连短裤、胸罩也不放过。事发后,应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和委屈。应女士请求法院判令3被告赔偿原告马来西亚至新加坡的旅游费,并承担原告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医药费。
浙江海外旅游公司表示,在这一突发事件中,张汇平对吴一凡进行了批评。应女士也继续参加了之后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旅游。她在此之后填写的《旅客意见书》上也表示满意,所以不存在赔偿旅游费和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的问题。
吴家两姐妹称,她俩怀疑应女士偷了500美元之后,来到应的房间询问,应也说少了500美元是蛮急的,就把旅行包内的东西“哗”地全倒在了床上翻给吴家姐妹看,在吴家两姐妹进行劝阻之后,应女士、吴家两姐妹把领队张汇平叫过来,张汇平来了之后,问应女士:“事情是这样的吗?是你自愿的吗?”应女士答道:“是这样的,完全是我自愿的,我还帮她们翻看呢。”后来,吴一凡说应女士曾经说过以前出门钱都放在胸罩夹层里,应遂将衣服和胸罩脱下,张汇平见状立即阻止。在这之后,吴一凡也在大巴士上当众向应女士道歉。
原告和被告在这次庭审当中辩论的主要焦点是应女士脱衣的行为到底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原被告分别拿出同团游客的证言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应女士的代理人还对浙江海外旅游公司收了6000元费用有无正规发票和领队张汇平有无导游证提出疑问。
法庭本周内将再继续开庭审理此案。应女士代理人向记者明确表示,不管怎么样,事情一定要讨个说法。(时报记者涂建敏通讯员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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