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电】(记者段煜第 通讯员智慧 何伯棠)身为律师的佛山市民戴国胜,为替犯罪分子开脱,竟然置国法于不顾,伙同他人伪造证据。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机关获悉,南海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律师伪造证据案作出一审判决:戴国胜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1月1日,原广东省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胜受凌桂良等人的委托担任其弟凌才 良强奸案的辩护人。戴国胜了解案情后指出,只有令被害人凌某撤销对凌才良的控诉,凌才良才能获得无罪释放。于是,戴国胜便伙同凌桂良以利诱的手段,要求被害人凌某撤销对凌才良的指控,并亲自为凌某起草撤控申请。在南海法院审理凌才良强奸案的过程中,戴国胜亲手将由其起草、由被害人凌某抄写的所谓撤控申请提交法庭,并提出凌才良强奸案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
今年3月20日,被害人凌某的父亲到南海市人民检察院揭发了戴国胜的行为。
南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戴国胜身为法律工作者,不遵守职业操守,在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过程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其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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