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邻居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发展到口角,78岁老汉不幸当场气绝身亡赔偿一案(本报11月9日曾有报道),终于有了结局。上海长宁法院昨天作出判决:陈某父子赔偿邬老汉子女各项费用2.5万元。
今年7月27日7时30分许,邬老汉与隔壁邻居陈某因修有线电视盒子发生争执,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互相辱骂,78岁邬老汉当场气绝生亡。邬老汉子女将陈某父子告上法庭,要求赔 偿各项损失费用12万元。
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事件是一起极普通的邻里纠纷,但由于死者邬老汉和被告陈某父子采用了互相辱骂对方的方式,又因为邬老汉在情绪激动之后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产生了法律上的损害结果。就死亡事故的诱因而言,双方的辱骂行为都有过错。其中陈某父子的辱骂行为是造成邬老汉死亡的主要间接原因,与邬老汉的死亡具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长宁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父子赔偿原告邬老汉子女丧葬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000元。(记者唐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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