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本报讯(记者王永奇)11月13日下午,保定市“保百”超市购物广场按照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十几位年轻女员工进行搜身检查。
据了解,13日下午,两位顾客觉得收银台多收了他们的钱,卖场部负责人当场对所收钱款和单据进行核对,经顾客确认无误。待顾客走后,卖场部杜副经理要求当场检查收银员身上是否携带钱物。他首先从收银员王某裤袋内查出一张储蓄卡和30多元现金,又从其他几位收银 员身上查出部分现金,全部予以扣押。
被查的一位女收银员告诉记者,她们被要求把手举高,让杜副经理从上到下搜查。当着顾客的面,这群姑娘感到人格受到极大污辱。下班后,她们借酒浇愁,喝醉后就在马路上痛哭。王某的父亲是晚上11时多才找到女儿的。看到女儿受了这么大委屈,他第二天上午就找到“保百”超市询问情况。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卖场的两位负责人。他们告诉记者,“保百”超市有规定,不允许收银员随身携带现金,为此经常进行检查。他们认为,此次检查也是按规定进行的。他们表示,如果不查,怎么能知道收银员身上有没有装钱?在11月13日的检查中,有1/4的收银员违反规定,他们已将钱、卡上交,等待领导做出处理意见。
几位收银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认为“保百”已侵犯了他们的人身权利,但他们还是热爱“保百”超市,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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