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又有392名驾驶员被撤销驾驶证,原因仅仅是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有关部门请驾驶员不要因小失大,丢了驾照。
根据公安部去年3月份的一项规定,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到公安机关处理违章或经通知仍不领取滞留的驾驶证的,超过3个月,将撤销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去年以来上海已有2000多名驾驶员因为这样的理由而被撤销驾驶证。
经分析,这些驾驶员大多是些“本本族”,因为害怕处罚或者懒于处理而超过了法定处理期限。另外还有一些老油子,因为担心记满12分,索性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去补办一个驾驶证。交巡警总队法制处的业务专家查梅福指出,其实现在交巡警对违章的处罚并不算重,罚款、记分是最常见的,严重违章才扣证。而且驾驶员即便被扣满12分,再去学习班回炉,也只收取80元的费用,比起重考一个驾证花的钱要少许多。更何况,撤销驾驶证的驾驶员在1年内是不能再考驾驶证的。另外,他还警告那些钻法律漏洞的驾驶员,警方的违章查处系统马上就要联网,那些补办驾驶证的人马上就会露馅。
据悉,部分驾驶员被撤销驾驶证后仍旧大摇大摆开车上路。为此,交巡警告诫他们这属于无证驾车,被查处到要处以行政拘留;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更要承担有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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