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某报报道,一位到北京市一家大医院治疗感冒的患者在承认自己是公费医疗后,拿到了药价折合人民币1700元的治疗药方,包括28支抗生素类注射液,药量足够七天疗程。
首先得感谢那位大夫在利欲熏心的时候还没忘记问一问患者是不是公费医疗,可见他挥刀之前还是有点恻隐之心的,至少还有根弦提醒他别让患者为治感冒而倾家荡产。可是,国家财产这只“肥羊”上的肉就这么被他狠狠地割了一块。
为什么要说这个大夫“利欲熏心”?这还真不是个人好恶。有本账那是明摆着的。据医药代表说,医生开出一支抗生素注射针剂的回扣在10%到20%左右,额外还有2元“业务费”。一支抗生素药——头孢他定(三代)的价格是114元(该药出厂价仅为16元),那么大夫从前述“豪华药方”中拿到的灰色收入在375元到694元间浮动。于是傻子也明白为什么医院的输液室总是人头攒动,而且堆的都是用完的抗生素空瓶子了。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广告里老是对我们循循善诱:头疼脑热别忽视,有病一定去医院了,那一脸的笑敢情是不怀好意啊。不过,这些“奸医”们也别得意忘形,眼瞅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就要于12月1日实施了,其中明确规定,凡是有回扣行为的个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真应了一句戏词——看你还能横行到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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