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妻子怀孕,本是最需要丈夫关怀照顾的时候,丈夫却离她而去;妻子痛苦分娩产下一子,不料却收到绝情丈夫的离婚信。3年后,这位忍无可忍的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昨(15)日,龙泉法院依照《婚姻法》判决长期不履行抚养、扶养义务的丈夫兰体强赔偿无过错的妻子任春5000元,并准予离婚。
经法院查明,任春和兰体强于1997年12月恋爱结婚。婚后一个月,兰便将已怀孕的妻 子送回绵阳娘家,随后自行到云南省打工。1998年6月,任生下一个儿子。然而,兰却于7月写信给她要求离婚。任非常痛苦,但因身体虚弱,便坚决不同意兰的要求。于是,双方分居生活,其儿子一直由任春抚养。
在这期间,兰没有尽过抚养和扶养义务,任为生活所迫只好向他人借钱数千元。今年8月,任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向龙泉法院提起离婚请求,并要求兰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兰体强在任春怀孕、哺乳期间不但没尽到作为丈夫、父亲的义务,反而还向任提出离婚,严重伤害任的感情,此后双方分居近3年,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属于主观上的故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龙泉法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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