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试衣当心被窃 “热情”顾客可能就是扒手
本报讯 当女士们在商店里试穿服装,受到身边其他顾客的欣赏和赞美时,仿佛遇到了知音。但你是否知道,试完衣想付钱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刚才赞赏的人也早已不见踪影。
戴春燕、徐丽雅、张萍3人均为二十多岁的年轻女性,戴春燕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从去年8月份起,她又勾结徐丽雅等人到高级服装店寻找作案对象。她们看准行窃目标后,就靠上前去,由徐丽雅、张萍等人充当屏风,主动与试衣的顾客搭讪,一边“热情”地说一些“你穿得真漂亮”、“这件衣服多少钱”等话,一边“不经意”地用身体挡住视线。躲在“屏风”后的戴春燕就迅速出手,裹住顾客放在边上的提包立即溜走。“屏风”们就会因“衣服太贵”、“我穿不合身”等“遗憾”慢慢撤离现场。此时,即使顾客发现提包被窃,也为时已晚。
从2000年8月到今年3月,短短半年中,她们在上海淮海路、陕西路、瑞金路等地的服装店里,先后作案28起,盗窃现金、手机等物共计人民币近8万元。今年3月2日,戴、徐两人再次在瑞金路某服装店行窃时被抓获。
戴春燕、徐丽雅、张萍等人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4年和3年6个月。3人不服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上海市检察一分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正确,她们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名被告人见上诉理由站不住,即均表示撤回上诉。(龚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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