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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杀女友抛尸排洪沟 汕尾一小学教师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16日11:4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温冲 通讯员申寒文 长林)女友未婚先孕,身为小学教师的曾某竟想出一招残忍的“处理”办法:将怀孕已5个多月的女友杀害,然后抛尸排洪沟内。近日,这个残忍的老师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汕尾市中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曾某在海丰县某小学代课期间认识了孙某,次年3月,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今年5月8日,孙某因怀疑自己腰部扭伤而到医疗站做X光检查时,
才知道自己怀孕,孙某随即将这一情况告诉曾某。一周后,曾某带女友到镇卫生院打算做人工流产。医生检查后发现,胎儿已有5个多月大,便建议其到县医院。孙某担心到县医院做手术需要较长时间,怕父母发觉而不同意去,曾某因害怕未婚先孕的事会影响自己的声誉,遂产生了杀人抛尸的恶念。

  5月19日晚,曾某约孙某外出会面,并哄骗孙某服下促进睡眠的药片。当晚11时许,曾某将熟睡的孙某用摩托车载至村排洪闸附近草地,将其勒死,并将尸体推入排洪沟内,然后驾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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