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商场购物不到10分钟,江氏两姐妹内有手机和900元现金的手袋就没了踪影……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江氏姐妹向该会投诉称,她们两姐妹于日前的一天晚上7时许到芳村区某商场购物,进商场前,她们把内有手机、900元现金(她们带了50元现金进商场购物)及证件的手袋放进了商场的保管柜保管。江氏姐妹称,她们明明记得已经把柜子锁好了,但购物出来后(期间不到10分钟时间),江氏姐妹却发现她们存包的柜 子洞开,内装贵重物品的手袋已经不知所踪。
江氏姐妹立即找商场交涉。商场方面则称,是江氏姐妹没有锁好柜子导致失窃,并责怪江氏姐妹不应该把贵重物品放在保管柜里。江氏姐妹表示不接受商场的解释,她们称,锁好柜子后,她们还拉了一下柜门以确认是否已经锁好。报警后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江氏姐妹于近日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据了解,消委会方面接到过不少关于在商场存包失窃的投诉。从本例投诉的情况来看,芳村区某商场是难以卸责的。退一步讲,即使消费者没有锁好柜子,看管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提醒;不管消费者存放的是何物品,商场方面都有责任确保消费者所保管物品的安全。消委会还提醒,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消费者还是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商场的保管柜里。(新快报记者谭建东通讯员陈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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