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 实习生秦汉兵 通讯员郭卫群) 深圳市检察
院昨日公布了一宗特殊命案的处理情况。一位来自湖南的年轻小伙子,早前
与几名老乡玩牌时发生纠纷,在被人追打过程中,他推了追他的老乡一把,
结果导致老乡倒地后死亡。对这位自己都认为伤害他人致死的小伙子,深圳
市检察院最终却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怎么回事呢?
被无罪释放的“杀人疑犯”姓杨,今年22岁,湖南衡东县人。深圳市
检察院介绍,今年5月,杨与几名老乡在一起玩牌小赌,其间,杨与老乡尹
某因赌资问题发生争执。当杨某 欲离开时,尹某拿起一根水管追打杨某。杨
某在被击中头部和手部后与尹某扭打在一起,为摆脱纠缠,杨某推了一下尹
某,结果尹某站立不稳,仰面倒下,头部撞在门口的台阶上,致口鼻出血,
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尹某是因钝性物体与头部作
用导致严重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讯中,杨供述称自己推了尹某一
下,继而尹某倒地身亡。而公安机关收集的5位目击证人证词,都证实了尹
某持铁管追打杨某的事实,其中两人称,杨某推尹某后,尹某是在后退的过
程中自己一脚踏空门前的台阶而倒地身亡的,另3人则称未看清尹某倒地前
的细节。
尽管自认有罪,但深圳市检察院却对杨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负
责审查该案批捕过程的深圳市检察院刑检一处的办案人员认为:虽然杨某有
推被害人倒地而使其致死的供述,但该供述与部分目击证言严重矛盾,从证
据上无法确认杨某推的行为是尹某倒地的直接原因;而且,即使按杨某的供
述,尹某确为杨某推倒致死,从客观上来说杨某也是在自己人身安全遭受正
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时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行为程度较轻,
与尹某的力量对比悬殊,其性质亦应为正当防卫;况且案发现场台阶仅有3
级,尹某倒地死亡后果的发生从客观上说,也难以被杨某事前从主观上加以
预见,这种后果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意外。
本着实事求是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检察机关最终认定:
在该案中,杨某主观上无非法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亦无非法伤害他人的
行为,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今年10月24日,检察机关作出了不予
批准逮捕的决定。负责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对深圳市检察院的这一决定没
有提出复议。
深圳市检察院介绍,自认有罪的杨某已于近日被无罪释放。检察官说,
当杨被告知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杨某庆幸之余,确实也感到有
些意外。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