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辆见死不救的警车,车牌号为闽-JA056警 事故中受伤的老人
温州新闻网11月17日报道:今天下午1时25分,104国道乐清市朴头岭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位60多岁的老人在车祸中头部受伤。出人意料的是,先后经过现场的三辆警车,面对伤者家属的苦苦哀求竟视而不见,没有一辆停下施救。乐清电视台一位记者刚好路过现场,拍下了警车离开的画面。
伤者施东英正在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抢救,她的女儿说,“事故发生时,我和我 妈在一起,当时先后有三辆警车路过,我向他们喊救命,救命,他们都不停下来,我就跪下来求他们,这些警车连门也没开就过去了。后来是当地的群众拦车救了我妈。”
此事的目击者,乐清电视台的一位记者说,“我们采访回来,发现前面有堵车,估计发生事故了,往前超车时,发现前边有三辆警车,但是没有看到他们停下来。到现场时,就听到目击群众说警车拒绝救人的事,我们就追上去拍下了警车的牌照。”据电视录像显示,其中两辆警车的牌照为“WJ10-边0005”和“闽-JA056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作敏 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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